《电子签名告知书》

2023-10-13 公告

特别提示:

1)【华夏财富网站/客户端】(下称“本平台”或“平台”)由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运营。本电子签名告知书(下称“本协议”)为平台注册用户(下称“注册用户”、“用户”或“您”),本协议对华夏财富和注册用户均具有约束力的文件,具有合同上的法律效力。

2)请您在本平台进行电子签约前务必仔细阅读并决定是否同意以下条款。您现在可以选择:阅读本协议并决定是否继续下一步操作或者不阅读直接退出,阅读后表示同意或不同意,自行决定在本平台进行电子签约或不进行电子签约;但是,若您一旦在本平台进行电子签约,则视为您已阅读本协议并同意全部条款、接受本平台提供的电子签约服务,从而受本协议全部条款的约束。若您不同意接受以下条款,您将不能得到本平台提供的电子签约服务。

3)如您为自然人用户,请您确认您为已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后再进行电子签约;否则,您将不能得到本平台提供的服务,如您进行电子签约由此可能引发相关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后果且由于您的行为造成本平台或他人财产或人身权益损害或合同权益落空,均应由您的监护人负责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当您在本平台进行电子签约时,您即已明确地做出意思表示确认您的签约行为和您在本平台上填写信息、使用服务等行为及通过本平台进行线下交易的全部行为,为您真实意愿的本人行为。

第一章 使用规则

第一条 在使用本平台服务前,如您为自然人用户,您必须先按照本平台要求完成注册,成为本平台注册用户;如您为机构用户,您应事先联系华夏财富客户经理,办理机构印章、法人章申请及授权手续,华夏财富在得到您的授权后,会以您提供的信息将您注册为本平台用户,并为您创建仅用于在本平台进行电子签约的机构数字印章。

第二条 为了保障您的权益,您在自愿注册使用本平台服务前,必须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知悉本协议所有条款。一经注册或使用本平台服务即视为对本协议的充分理解和接受,如有违反而导致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您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您承诺遵守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如有违反而造成任何法律后果,您将以本人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华夏财富可根据情况对本协议进行修改。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华夏财富将通过本平台公布最新的电子签名告知书,不再向注册用户作个别通知。如果用户不同意华夏财富对本协议所做的修改,用户应停止使用本平台电子签约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本平台电子签约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华夏财富对本协议所做的修改,并应遵照修改后的协议执行。

第四条 华夏财富可以依其判断暂时停止提供、限制或改变本平台电子签约服务,只要用户仍然使用本平台电子签约服务,即表示用户仍然同意本协议。

第二章 定义与解释

第五条 在本协议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下列词语有以下含义:

1.     华夏财富:指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2.     妥妥递:指四川妥妥递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3.     本平台: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指华夏财富负责运营的网站/客户端。

4.     华夏财富账户:是华夏财富向您提供的唯一编号。您可自行为该账户设置密码,用以使用或查询本平台为您提供的各项服务。您需使用您的电子邮箱或手机号码或华夏财富允许的其它方式,例如通过输入密码、回填手机短信验证码、扫描二维码、识别生物特征等,作为登录华夏财富账户的方式。

5.     第三方CA 机构:指具备《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的第三方数字证书签发机构。

6.     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数字证书):指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数字认证中心提供的、包含证书持有者身份信息以及公开密钥等相关信息,用于证实互联网通讯中通讯各方实体身份信息、保证网上信息安全的一串数据。

7.     数字签名:附加在数据单元上的一些数据,或是对数据单元所作的密码变换。这种数据或变换允许数据单元的接收者用以确认数据单元的来源和数据单元的完整性并保护数据,防止被人(例如接收者)进行伪造。

8.     电子印章:基于数字签名技术实现的传统物理印章的电子化图像数据,具有数字化存储、拥有唯一标识、基于数字签名技术保护以及授权后方可使用等基本特征。

9.     手绘签名:基于数字签名技术实现的传统手写签字的电子化图像数据,具有数字化存储、拥有唯一标识、基于数字签名技术保护以及授权后方可使用等基本特征。

10.  电子签名(签章):基于电子笔迹或电子印章信息,采用数字签名技术,实现对电子文件(如:WordExcel、网页、PDF 等)的安全保护和印章信息的可视化图形展现,可用以辨识电子文件签署者身份的真实性、签章行为的不可抵赖性,以及被签章文件的完整性。

11.  时间戳:是指由第三方提供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时间戳,证明某份电子数据在某个时间点已经存在,该时间点后的任何修改均能被发现。

第三章 服务内容

第六条 电子签名服务

1.您可以通过本平台制作专属于您的电子签名数字印章,您可以在本平台选择适合您的实名认证的方式进行实名认证,并可选择模板印章、手绘印章等印章服务制作您的专属数字印章,您可在本平台查阅相应的电子文件,依据您的个人意愿调用您的数字印章完成电子文件的签署。

2.在您进行电子文件签署的同时,本平台会为该份电子文件加盖时间戳,确定每次电子签名的签约时间。

3.华夏财富确保您在本平台上制作的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专属于您所有并由您控制。

第七条 存证出证服务

1.     为了确保后期您的电子合同能更具有证明力,您授权妥妥递收集固定您的签署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操作账号的设备信息、网络信息、系统日志、签署人身份信息、签署方式等数据。

2.     经您签署后的电子文件以及签署信息实时同步传输至妥妥递的存证系统,并实时采用时间戳技术进行固定。

3.     经固定后的电子文件或签署信息,您可以通过本平台出具电子版或纸质版本的证据报告,证明电子文件以及签署过程的真实性。

第八条 法律服务

1.     您授权华夏财富将您签署的电子文件同步传输至第三方公证处,您可以通过妥妥递的存证平台申请出具公证书,证明电子文件自存储至公证处之日起未被篡改的证明。

2.     您授权妥妥递将您签署的电子文件哈希值同步传输至第三方司法鉴定中心,您可以通 过妥妥递的存证平台申请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证明电子文件与电子文件哈希值比对一致性的证明。

第四章 用户使用规则

第九条 您通过注册或者其他华夏财富允许的方式实际获得华夏财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即可使用本平台提供的电子签约服务,使用专属于您本人的数字证书完成电子签章。

第十条 您应按照华夏财富及本平台的要求完善您的身份信息以最终完成实名认证,若您的电子签名(签章)操作因未完成实名认证而使您的电子签章行为以及因此签订的电子合同不受相关法律保护的,您须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您应知悉电子签章完成签署后是不可撤销的,本平台支持将已完成电子签章签署的电子合同作废并提供重新签署服务。

第十二条 您应知悉完成签署后的电子合同是不可改动的,本平台不会对用户完成签署后的电子合同进行任何改动,如您自行对完成签署后的电子合同进行改动而导致该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及/或造成本平台、华夏财富或第三方的财产或人身权益损害或合同权益落空,您须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及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华夏财富会以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您电子签名(签章)等服务进展情况以及提示您进行下一步的操作,但华夏财富不保证您能够收到或者及时收到该短信等,且不对此承担任何后果,因此,在交易过程中您应当及时登录到本平台查看和进行电子签名(签章)操作。因您没有及时查看和进行电子签名(签章)操作而导致的任何纠纷或损失,华夏财富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您确认如您代表机构用户在本平台上使用电子签约服务的情况下,您向华夏财富提供其必要的签署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机构证明材料、印章等)已经获得该机构的合法授权,您应确保上述信息完整、真实、有效。您应对因您未能遵守本款约定而发生的任何损失、损毁及其他不利后果负责。

第十五条 您实际使用本平台提供的电子签章服务即视为您同意与您的签署相对方就电子文件的签署已经达成合意且同意使用电子签名的方式完成该文件的签署,并且您认可签署过程中产生的电子数据。

第十六条 完成电子签约后,您可以登录本平台查看已完成签署的电子合同,如您要求,本平台可向您的电子邮箱发送已完成签署的电子合同,也可通过客户经理将已完成签署的电子合同发给您。

第五章 使用风险

第十七条 在使用本服务时,若您或与您签署电子文件的对方未遵从本协议或本平台说明页面中之操作提示、规则,则华夏财富有权拒绝为您与签名对方提供相关服务,且华夏财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因您的过错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您自行承担,该过错包括但不限于:不按照电子签名(签章)提示操作,未及时进行实名认证操作、未及时进行电子签名(签章)操作,遗忘或泄漏密码,密码保管不善被他人盗取,您使用的手机被他人侵入。

第十九条 华夏财富有权在基金开放日后的10个工作日后对未完成交易的电子合同进行终止或作废。这意味着如果您在合同签署后的最近一个基金开放日未能完成认购或申购业务,华夏财富可能会对合同进行取消。请您在合同签署后尽快完成交易,以避免发生终止或作废的情况。

第六章 使用限制

二十 您在使用本平台电子签约服务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您所在国家或地区之法令及相关国际惯例,不将本服务用于任何非法目的,也不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务。

二十一 您不得利用本平台电子签约服务从事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之行为,否则华夏财富有权拒绝提供电子签约服务,且您应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因此导致本平台、华夏财富或第三方的财产或人身权益损害或合同权益落空,您须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及赔偿责任。

二十二 您理解并同意,华夏财富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导致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他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无论华夏财富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1.     华夏财富有权基于单方判断,包含但不限于华夏财富认为您已经违反本协议的明文规定及精神,对您的名下的全部或部分华夏财富账户暂停、中断或终止向您提供本平台服务或其任何部分,并移除您的资料。

2.     华夏财富在发现异常签名或合理怀疑签名有疑义或有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之虞时,有权不经通知先行暂停或终止您名下全部或部分华夏财富账户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对这些账户名下的电子文件和在途签名流程采取取消签名等限制措施),并拒绝您使用本平台服务之部分或全部功能,并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或平台通知等方式通知您,您应及时予以关注。

3.     您理解并同意,存在如下情形时,华夏财富有权对您名下华夏财富账户暂停或终止提供全部或部分本平台服务,或对签名流程的全部或部分进行终止,且有权限制您所使用的本平台电子签约服务的部分或全部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对这些账户名下的电子文件和在途签名流程采取取消签名等限制措施), 并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或平台通知等方式通知您,您应及时予以关注: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

2)根据法律法规及法律文书的规定;

3)根据有权机关的要求;

4)您使用本平台服务的行为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政规定的;

5)华夏财富基于单方面合理判断认为账户操作、签名流程等存在异常时;

6)华夏财富依据自行合理判断认为可能产生风险的;

7)您在参加市场活动时有批量注册账户及其他舞弊等违反活动规则、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

8)您遭到他人投诉,且对方已经提供了一定证据的;

9)您可能错误地将他人账户进行了实名制或实名认证的。

二十三 如您申请恢复服务、解除上述冻结,您应按华夏财富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及您的身份证明以及华夏财富要求的其他信息或文件,以便华夏财富进行核实,且华夏财富有权依照自行判断来决定是否同意您的申请。您应充分理解您的申请并不必然被允许。您拒绝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及身份证明的,或未通过华夏财富审核的,则您确认华夏财富有权长期对该等账户停止提供服务且长期限制通过该等账户使用本平台服务的部分或全部功能。

二十四 在华夏财富合理认为有必要时,华夏财富无需事先通知即可终止提供本平台服务,并暂停、关闭或删除您名下全部或部分华夏财富账户及这些账户中所有相关资料及档案,并将您滞留在这些账户的电子文件退回到您的电子邮箱。

二十五 您需知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不适合使用电子文书:

1.     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2.     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

3.     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第七章 条款的解释

二十六 本协议是由注册用户与华夏财富共同签订的,适用于用户在本平台的电子签约活动。本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正文条款及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条款和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七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则应认为该条款可与本协议相分割,并可被尽可能接近各方意图的、能够保留本协议要求的经济目的的、有效的新条款所取代,而且,在此情况下,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仍然完全有效并具有约束力。

二十八 若本协议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者无法实施时,本协议中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二十九 本协议是《用户注册服务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本协议未约定之处,按《用户注册服务协议》执行。

三十 华夏财富对本协议拥有最终的解释权。